1.中華民國109年2月21日府社福字第1090006576 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110年1月 8 日府社福字第1090117158號令第一次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110年12月1日府社福字第1100100453 號令第二次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111年12月2日府社福字第11101085161號令第三次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113年2月19日府社福字第11300125781號第四次修正發布
6.中華民國113年10月25日府社福字第11300910701號第五次修正
7.中華民國114年12月22日府社福字第11401072301號第六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