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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金門縣政府關懷在臺住院鄉親慰問品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11 月 1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5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府衛醫字第10600314851號 令
法規體系: 衛生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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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14 日府衛醫字第1050087395號 令訂定發布,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6 年 5 月 23 日府衛醫字第10600314851號 令修正發布,並自106年1月16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