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三節慰助金發放審核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7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府民兵字第1040051647號 函
法規體系: 民政類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104 年 07 月 08 日府民兵字第 1040051647 號函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