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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金門縣獎勵特定診療科別至烈嶼鄉開業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10 月 0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900007680 號令
法規體系: 衛生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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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3年10月06日府行法字第10300838260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104年10月20日府行法字第10400832630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105年12月16日府行法字第10500983180號令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109年1月06日府行法字第10900007680 號公告期滿當然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