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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門縣獎勵特定診療科別至烈嶼鄉開業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10 月 0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900007680 號令
法規體系: 衛生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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