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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金門縣民國四十九年以前參戰自衛隊員三節慰助金發放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1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11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500844750號 令
法規體系: 民政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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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日金門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000039290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九日金門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000170200  號令
  修正名稱並修正第 1 條至第 3 條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101年6月16日府行法字第10100457590號 令 修正公布
4.中華民國103年12月17日府行法字第10301039780號 令 修正公布第二條、第三條
5.中華民國105年11月4日府行法字第10500844750號 令 修正公布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