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金門縣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10 月 2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3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000189880號
法規體系: 民政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二十一日金門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40049280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十五日金門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000189880  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