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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金門縣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進入金門旅行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7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7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600547740號 令
法規體系: 交通旅遊類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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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二日金門縣政府(91)府秘字第 9128847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6年7月11日以府行法字第1060054774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金門縣
  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進入金門旅行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