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八日金門縣政府(91)府秘字第 9128833 號令
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金門縣政府府秘法字第 0920018754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日金門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500420610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金門縣地方
建設開發基金設置及管理運用辦法(91.07.08 訂定))
4.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八日金門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00083968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 條及第 7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三十日金門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20044029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條及第 3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金門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800817450 號
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九日金門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0900798990 號
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