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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金門縣垃圾焚化廠回饋地方實施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6 月 0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301039570號 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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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五日金門縣政府(86)府秘字第 10610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103年12月17日府行法字第10301039570號 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