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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金門縣畜犬管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5 月 1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301027540號 令
法規體系: 建設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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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四日金門縣政府(88)府祕字第 88020367 號
  令制定公布全文 15 條;並自公布日起實行
2.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金門縣政府(90)府秘字第 9043997  
  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15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原名稱:福建省金
  門縣畜犬管理自治條例)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八日金門縣政府(92)府秘法字第 092000584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15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103年12月12日金門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0301027540號令修正公
  布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