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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門縣公有公共運輸系統場站或相關設施優先提供文化創意產品或服務廣告空間優惠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8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100615890號 令
法規體系: 交通旅遊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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