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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10.09 10:5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金門縣地價調查用建築改良物裝潢及設備標準表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3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府地價字第1090027420號令
法規體系: 地政類
全文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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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  元)                       
 
裝
潢
及
照
明
設
備
用途別 等級及單價(元/平方公尺) 耐用
年數
優等 中等 普通
辦公及店面 18,001元以上 9,000元-
18,000元
9,000元以下 5
特種營業 21,001元以上 12,000元-21,000元 12,000元以下 3
住宅 19,501元以上 9,800元-19,500元 9,800元以下 8
 
電
梯
設
備
工
程
費
規格 速 度 及 費 用 耐用
年數
載客人數 停階數 速度
(60公尺/分)
速度
(75公尺/分)
速度
(90公尺/分)
速度
(105公尺/分)
單價 單價 單價 單價
6人 6停(門)以下6停以上 122萬元,每增加一停加5萬元 132萬元,每增加一停加5萬元 - - 15
8人 6停(門)以下6停以上 127萬元,每增加一停加5萬元 137萬元,每增加一停加5萬元 152萬元,每增加一停加5萬元 162萬元,每增加一停加5萬元
10人 6停(門)以下6停以上 132萬元,每增加一停加5萬元 142萬元,每增加一停加5萬元 157萬元,每增加一停加5萬元 172萬元,每增加一停加5萬元
13人 6停(門)以下6停以上 147萬元,每增加一停加5萬元 157萬元,每增加一停加5萬元 172萬元,每增加一停加5萬元 187萬元,每增加一停加5萬元
15人 6停(門)以下6停以上 180萬元,每增加一停加5萬元 190萬元,每增加一停加5萬元 205萬元,每增加一停加5萬元 220萬元,每增加一停加5萬元
備註 一. 裝潢及照明設備費用,包含水電、空調、塗裝等費用,計算裝潢等費用時,按本表所列標準上下限,由估價人員視實際情況估計之。
二. 裝潢及電梯設備按所列耐用年數逐年攤提折舊,超過耐用年數時,其費用不予計算。
三. 庭園設施費用由估價人員視實際情況估計之。
四. 電梯設備載客人數非為規格內者,每增加1人加3萬元。
資料來源:金門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