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金門縣醫療機構及醫師診療可疑傷病患舉報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8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700014470號 令
法規體系: 警察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十七日金門縣政府(90)府秘字第 9030236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7  點;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7年1月4日府行法字第1070001447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