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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金門縣金門大橋建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1 月 1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130066357號令
法規體系: 工務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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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三日金門縣政府行字第 10000043100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113 年 7 月 22 日府行法字第 1130066357 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