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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金門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1 月 18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1 年 11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府主歲字第1010090637號 函
法規體系: 主計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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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金門縣政府府主歲字第 0920060149 號
  函訂定全文 1  點;並自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101年11月16日府主歲字第1010090637號函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