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九日金門縣政府府社福字第 0930071093 號函
訂定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七日金門縣政府府社福字第 0960600287 號函修
正全文 11 點;並自九十六年二月十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金門縣政府府社福字第 0960600947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九十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五日金門縣政府府社福字第 0980029384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0 點
5.中華民國府105年6月14日社福字第1050044291號 令 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