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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金門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0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6 年 03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09613000520號
法規體系: 建設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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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八日金門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30041280 號令制
  定公布全文 41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十四日金門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09613000520  號
  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43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原名稱為:金門縣營
  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及其混合物處理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