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金門縣政府(77)撫文字第 13895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八月六日金門縣政府(81)縣文字第 09627 號函修
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一日金門縣政府(86)府教字第 08150 號函修
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金門縣政府(89)府教字第 8918041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公布日實施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二日金門縣政府府教社字第 0940035187 號
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3 點(原名稱:金門地區獎勵優秀運動人員實施規
定)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府教體字第1050040735號令修正發布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日府教體字第1070029820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