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六月三十日金門縣政府(83)縣行字第 15029 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金門縣政府(86)府祕字第 24128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公布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金門縣政府(90)府祕字第 904400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8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原名稱:福建省金 門縣土地地籍清理辦法)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二日金門縣政府府秘法字第 0930010470-0 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16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原名稱:金門縣土地地籍清理自治條例)
5.中華民國101年4月3日金門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0100260710號令修正公布全文18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102年 1 月 15 日金門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0200063950號令修正公布;並自公布 日施行
7.中華民國110年8月23日府行法字第1100070472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
8.中華民國112年12月22日府行法字第1120114259號令修正發布第17條之1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