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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金門縣未登記土地辦理測量登記作業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12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0301043790號 令
法規體系: 地政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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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二月一日福建省政府(81)閩府一字第 19680  號
  函准予備查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金門縣政府(81)縣行字第 17077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金門縣政府(90)府秘字第 9044000
  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5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原名稱:福建省
  金門縣未登記土地辦理測量登記作業準則)
3.中華民國103年12 月 18 日府行法字第10301043790號 令 修正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