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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金門縣政府辦理設籍前外籍配偶身心障礙等級鑑定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5 月 10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99 年 05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府社福字第0990029196號令
法規體系: 社會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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