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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金門縣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增列補助項目表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10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5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府社福字第11500367631號函
法規體系: 社會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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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增列補助項目表

 
分類 項次 補助項目 最高補助金額
(元
最低使
用年限
評估
人員
補助對象暨
相關規定
其他 矯正鞋
特製鞋墊
(單支補助金額)
低收/3,000中低/3,000一般/3,000 二年 醫師診斷 一、發展障礙相關診斷患者如腦性麻痺患者
二、肢體障礙者。
三、具肢體障礙之多重障礙者
四、應出具復健科或骨科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
五、18歲以下使用年限為1年。
其他 特製手搖三輪車 低收/12,000中低/9,000一般/6,000 三年 一、應具自行駕駛特製手搖三輪車之能力之肢體障礙者。
二、應出具輔具中心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
其他 汽車升降機改裝 低收/40,000中低/30,000一般/20,000 五年 一、經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之輔具服務單位輔具評估人員(含該單位特約之輔具評估人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
二、應出具特製車輛之行照影本。
三、再度申請時,應於請款時檢附原汽車報廢證明。
其他 束腰帶 低收/1,000
中低/750
一般/500
三年 醫師診斷 應出具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