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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金門縣扎根零歲教育實施計畫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9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30079040號函
法規體系: 教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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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門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執行扎根零歲教育計畫設置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扎根零歲教育跨單位計畫審議、協調及策劃相關事項。
(二)本府扎根零歲計畫之宣導、執行績效考核及獎懲相關事項。
(三)聽取工作小組工作報告,並協助跨單位協調事項。
(四)其他有關本府扎根零歲教育計畫應配合或辦理事項。

三、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縣長擔任;副召集人兩人,分別由本府參議及教育處長兼任,委員八至十一人由縣長就下列人員派兼之:
(一)本府社會處處長。
(二)本縣衛生局局長。
(三)本縣文化局局長。
(四)本府其他相關單位處(局)長
(五)相關專家學者一至三人。

四、本小組設工作小組,執行本小組之決議並負責各單位扎根零歲教育實施計畫推動及執行事宜。

五、工作小組採任務編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府家庭教育中心主任兼任,幹事一人由家庭教育中心人員擔任,工作小組任務及組織如下:
(一)福利與發展組:負責福利服務、照顧、津貼、早期療育、托嬰、托育計畫之擬定,由本府社會處婦幼社工科及社會福利科科長兼任,並置幹事一至二人。
(二)衛生與保健組:負責婦女、嬰幼兒之醫療照顧、心理健康、媽媽教室及產後支持計畫之擬定,由本縣衛生局健康促進科及醫事科科長兼任,並置幹事一至二人。
(三)教育與保育組:負責幼兒教育及照顧、公共化教保服務育等計畫之擬定,由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科長兼任,並置幹事一人。
(四)文化與圖書組:負責文化體驗、閱讀推廣、藝術推廣、鼓勵親子共讀共學並規劃相關圖書、繪本、有聲書、線上圖書資訊等資源計畫之擬定,由本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及藝文推廣科科長兼任,並置幹事一至二人。
(五)推廣與整合組:負責社區推廣、婚姻教育、代間教育、專線服務及跨域整合計畫之擬定,由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科長及本府家庭教育中心主任兼任,並置幹事一至二人。

六、本小組及工作小組得視業務需要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未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代理,召集人及副召集人均不能出席時,由召集人指派代理人主持會議。

七、本小組及工作小組成員均為無給職,其他外聘人員得依規定支付出席費、交通費。

八、扎根零歲教育計畫編列預算,應由各業管單位依年度預算經費支用標準編列,由各有關單位視年度狀況編列年度經費支應,各有關機關編列年度預算應配合本小組決議編列。

九、本小組將視推動情形滾動式檢討修正之。

十、工作小組開會,得視議題之需要邀請學者專家或相關人士列席。

十一、本計畫奉縣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