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照顧低收入戶家戶,使渠等享有資訊科技環境及應用機會,鼓勵家戶善加運用網路,俾促進社會參與及社會融合,避免遭遇社會排除,特訂定本計畫。
二、補助對象:本縣列冊低收入戶。
三、補助標準:本縣列冊低收入戶每戶家用網路服務費(不含其他加值項目)每月補助上限為新台幣600元整(未達600元覈實補助)。
四、申請程序:
(一)符合申請資格者,檢附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申請。
(二)鄉鎮公所查核後送本府社會處複核通過後辦理補助款核撥。
五、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
(二)支出原始憑證及領據
(三)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四)主管機關同意核備函
六、注意事項:本補助以家戶為單位,以戶長名義申請,補助期間為108年1月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七、經費來源:由本府年度相關費用項下支應。
八、本計畫奉核定實施,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