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減輕本縣身心障礙者及失能老人之家庭經濟負擔,改善其生活品質,並落實社會福利政策。
二、補助對象:
(一)領有本縣核(換)發身心障礙證明。
(二)設籍本縣失能老人,經醫院開立診斷證明需使用者。
(三)補助對象除合於前述基本條件外,其設籍需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
1.至申請日止連續設籍本縣滿十五年者。
2.曾設籍本縣且設籍時間累積滿二十年者。
3.出生地於本縣,或在本縣出生登記,或本要點修正實施前已核定發給有案,不受設籍年限之限制。
三、補助原則:可擇一項目或搭配項目申請補助。
(一)擇一項目:
1.紙尿褲-成人片型,最高每月補助150片。
2.紙尿褲-小孩片型S-XXL,最高每月補助150片。
3.紙尿褲-小孩片型XXXL,最高每月補助100片。
4.紙尿褲-穿脫式,最高每月補助60片。
5.紙尿片,最高每月補助150片。
6.看護墊,最高每月補助150片。
(二)搭配項目:
1.紙尿褲-成人片型、紙尿片或看護墊等三項搭配,最高每月補助150片。
2.紙尿褲-穿脫式:本項最高每月補助30件,搭配紙尿褲-成人片型或看護墊,最高每月補助60片,紙尿片最高每月補助80片。
3.紙尿褲-小孩片型XXXL:本項最高每月補助80片,搭配紙尿褲-小孩片型XXL或紙尿褲-成人片型S,最高每月補助40片。
四、申請手續及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
(二)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領有第三款證明之失能老人免附)。
(三)醫院診斷證明需使用者。
(四)個人戶籍證明資料或身分證影本。
五、補助程序:
(一)申請者檢附前項應備文件,向所屬鄉(鎮)公所提出申請,鄉(鎮)公所初審通過後,層報本府辦理。
(二)本府依程序公開委託廠商於每月十日前逕送申請人簽收。
(三)如欲更改申請補助品項或數量,請於前月二十日告知所屬鄉(鎮)公所。
六、本府得視需要派員查核受補助事項之辦理情形。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或資格不符,應撤銷該補助案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本人或家屬應主動向鄉(鎮)公所申報;如有溢領者,應即繳回:
(一)死亡。
(二)戶籍遷出本縣者。
(三)身心障礙證明逾期未重新鑑定或經註銷者。
(四)其他申領資格喪失者。
七、本要點之書表格式,由本府另訂之。
八、採購方式:依政府採購法公開委託廠商辦理。
九、經費來源:由本府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