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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金門縣政府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第三條、第四條」草案

公告日期: 112.08.01
預告日期: 112.08.01 ~ 112.08.16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120064238號
容:
主旨:預告修正「金門縣政府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第三條、第四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門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
三、金門縣政府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第三條、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對照表及金門縣政府及所屬機關資訊重製或複製收費標準表修正對照表(如附件),並另刊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kinmen.gov.tw)網頁。
四、若對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新聞紙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單位):金門縣政府行政處
(二)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三)電話:082-318823分機62966
(四)傳真:082-325851
(五)電子郵件:anita771222@mail.kinme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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