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本縣「種植高粱、小麥等作物之土地」為不得申請田野引火燃燒區域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1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府消預字第1090002343 號
法規體系: 消防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109年1月21日府消預字第1090002343 號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