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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6.10 17:03

訂定金門縣漁筏丈量檢查註冊規費收費標準

主管機關: 建設處
發布機關: 金門縣政府
發布日期: 099.07.12
發布字號: 府行法字第09900457270 令
異動性質: 訂定
施行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旨: 訂定金門縣漁筏丈量檢查註冊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名稱: 金門縣漁筏丈量檢查註冊規費收費標準
容:
 

1 條  

本標準依金門縣漁筏監理自治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2 條  

漁筏丈量檢查註冊規費收費費額標準(含動力及無動力漁筏):

一 新筏丈量費:新臺幣三百元。

二 冊照費:新臺幣二百元。

三 特別檢查費:新臺幣一百五十元。

四 定期檢查費:新臺幣一百五十元。

五 變更執照手續費:新臺幣一百元整。

六 補發或換發執照費:新臺幣一百元。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金門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