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門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增進僑親連繫,提升服務效能,凝聚僑親向心,特設僑務聯合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小組置主任一人,綜理全般業務,由副縣長兼任之,以下置副主任一人,由副秘書長兼任,置執行秘書一人,由社會處處長兼任;並分設下列各組:
(一)秘書組:組長由社會處副處長兼任、副組長由社會處社會行政及鄉親科科長兼任。
(二)行政支援組:組長由綜合發展處副處長兼任、副組長由民政處宗教禮制科科長兼任。
(三)觀光宣傳組:組長由觀光處副處長兼任。
(四)招商組:組長由產業發展處副處長兼任、副組長由工策會總幹事兼任、金酒公司遴派。
(五)文化交流組:組長由文化局副局長兼任。
(六)教育推廣組:組長由教育處副處長兼任。
(七)地政稅務組:組長由地政局副局長兼任、副組長由稅務局及財政處遴派、民政處戶政科科長兼任。
三、本小組之工作職掌如下︰
(一)統合本府各單位僑務相關業務,建構組合平臺,運用組織整體優勢,深耕僑務工作,凝聚僑社向心。
(二)與僑務委員會共同合作,設立聯合窗口服務海外金僑。
(三)宣揚金門特有之僑鄉文化、閩南文化、戰地文化、宗教信仰、傳統聚落等多元性文化,行銷金門僑鄉特色。
(四)辦理金門僑親子弟回金尋根、升學與研習等活動,培育僑親新生代增進海內外青年交流,擴展海外僑親力量,協助拓展僑務。
(五)協輔金門僑親各地會社組織傳承發展,強化金門僑親組織聯繫服務,結合僑親投資力量,繁榮金門建設。
(六)建構宏觀數位媒體平臺,運用多元通路呈現本府施政成果,擴大海外僑區訊息交流,深化本府、僑鄉與僑界之連結。
(七)廣集金門僑親落番奮鬥歷史,製播金僑傳奇之節目或影集,爭取金門僑親認同與歸屬,拓展軟實力與影響力。
(八)辦理其他與僑務業務相關之事務。
四、本小組為推動相關業務,必要時得設專案小組。
五、本小組每半年召開會議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舉行臨時會議,並視實際需要邀請有關機關、本府及僑務團體相關人員列席,會議由主任召集並為主席,主任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副主任代理之。
六、為配合業務推展,相關經費需求,由本府各業務單位依僑務業務運作實際需要,於年度預算內編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