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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7:0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僱一般社工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9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府人二字第1080074345號
法規體系: 人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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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元

分類職位公務人員

報酬薪點

通案折合率

專案折合率

折合率總額

報    酬

職等

俸階

一等

1

160

125.7

61.1

186.8

       29,888

二等

2

190

125.7

51.5

177.2

       33,668

三等

3

220

125.7

44.5

170.2

       37,444

四等

4

250

125.7

39.1

164.8

       41,200

五等

5

280

125.7

34.9

160.6

       44,968

註:

           

1.奉行政院民國108年6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1080037027號函規定通案折合率標準辦理。

2.奉行政院民國79年12月24日台七十九人政肆字第53044號函規定訂定專案折合率標準辦理。

3.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96年4月27日局力字第0960061682號函規定,薪點及折合率計算報酬

  後,如未達整數者,一律將小數位數捨去。

4.本表自民國109年1月1日生效。

資料來源:金門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