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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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金門縣柳營步兵軍事體驗園區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3 月 1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3 年 06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130053446號令
法規體系:
交通旅遊類
立法理由:
廢止金門縣柳營步兵軍事體驗園區收費標準-附件(總說明、整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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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標準之主管機關為金門縣政府 (以下簡稱本府)。
第
3
條
金門縣柳營步兵軍事體驗園區收費基準,如附表。
第
4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金門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