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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金門縣學生交通圖書券補貼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九條修正草案

公告日期: 115.01.09
預告日期: 115.01.09 ~ 115.01.23
發文字號: 府教國字第1140117119號
容:
主旨:預告修正「金門縣學生交通圖書券補貼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九條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門縣政府。
二、修正之依據:地方制度法第19條第4款。
三、修正之內容: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刊登金門日報、金門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law.kinmen.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義,請於刊登新聞紙之日起十四日內向本府陳述意見:
(一)承辦單位: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國教科)
(二)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三)email:sond5150@mail.kinmen.gov.tw
(四)承辦人:洪家瑩。
(五)電話:082-325630分機6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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