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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金門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第二條、第四條、第十三條草案
公告日期: |
1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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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日期: |
1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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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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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預告修正「金門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第二條、第四條、第十三條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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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主旨:預告修正「金門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第二條、第四條、第十三條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門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用途規定。
三、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政府公報翌日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金門縣政府教育處
(二)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三)電話:082-318823*62476
(四)傳真:082-375048
(五)電子郵件:yijen0823@mail.kinme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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