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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金門縣國民中小學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草案

公告日期: 113.05.24
預告日期: 113.05.24 ~ 113.06.07
發文字號: 府教國字第1130034984號
容:
主旨:預告訂定「金門縣國民中小學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草案。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金門縣政府。
二、訂定之依據:國民教育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
三、訂定之內容:訂定草案如附件。
本案另刊登於金門日報、金門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 ps://law.kinmen.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義,請於刊登新聞紙之日起十四日內向本府陳述意見:
(一)承辦單位: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國教科)。
(二)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三)E-mail:ying1125@mail.kinmen.gov.tw。
(四)承辦人:李盈。
(五)電話:082-325630#6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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