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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預告修正「金門縣兒童及少年家庭寄養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門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條第二項。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詳載於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kinmen.gov.tw/index.aspx)草案預告區網頁。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揭示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二)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
(三)電話:(082)318823#67589
(四)傳真:(082)37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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