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預定修正「金門縣教保服務機構申訴評議會組織及評議辦法 」草案條文

公告日期: 111.10.25
預告日期: 111.10.25 ~ 111.11.07
發文字號: 府教特字第1110095556號
容:
主旨:預定修正「金門縣教保服務機構申訴評議會組織及評議辦法
」草案條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訂正機關:金門縣政府。
二、訂正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
三、草案部分條文:「金門縣教保服務機構申訴評議會組織及評議辦法」。
四、意見交流:對於前開修正草案條文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公告起十四日內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 號; 傳真號碼: 082-375048 ; 電子郵件:routine005@mail.kinmen.gov.tw)向本府教育處陳述。
圖表附件:
發表建議區
無任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