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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修正「金門縣公立幼兒園園長遴聘及公立學校附設幼兒 園專任主任任期辦法」草案條文

公告日期: 111.10.25
預告日期: 111.10.25 ~ 111.11.07
發文字號: 府教特字第1110095317號
容:
預定修正「金門縣公立幼兒園園長遴聘及公立學校附設幼兒
園專任主任任期辦法」草案條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訂正機關:金門縣政府。
二、訂正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二十五條第四項規定。
三、草案部分條文:「金門縣公立幼兒園園長遴聘及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專任主任任期辦法」。
四、意見交流:對於前開修正草案條文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公告起十四日內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 號; 傳真號碼: 082-375048 ; 電子郵件:routine005@mail.kinmen.gov.tw)向本府教育處陳述。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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