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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金門縣門牌證明書及門牌編釘收費標準」第二條草案

公告日期: 115.06.05
預告日期: 115.06.05 ~ 115.06.19
發文字號: 府民戶字第1150044784號
容:
主旨:預告修正「金門縣門牌證明書及門牌編釘收費標準」第二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門縣政府。
二、「金門縣門牌證明書及門牌編釘收費標準」第二條修正草案(含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三、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政府公報翌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金門縣政府。
(二)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三)電話:082-318823分機62124。
(四)傳真:082-371220。
(五)電子郵件:fenacr@mail.kinme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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