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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廢止「金門縣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

公告日期: 115.04.27
預告日期: 115.04.27 ~ 115.05.12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050032105號
容:
主旨:預告廢止「金門縣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金門縣政府。
二、意見交流:如對前開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公告日起14日內以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本府教育處陳述意見。
三、聯絡資訊如下:
(一)承辦單位: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
(二)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三)電話:082-318823#62432。
(四)電子郵件:hungtea1@mail.kinme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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