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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金門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津貼發給辦法」草案

公告日期: 113.04.24
預告日期: 113.04.24 ~ 113.05.08
發文字號: 預告修正「金門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津貼發給辦法」草案
容:
主旨:預告修正「金門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津貼發給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門縣政府。
二、修正之依據:地方制度法第19條第4款。
三、修正之內容: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刊登於金門日報、金門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kinmen.gov.t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義,請於刊登新聞紙之日起十四日內向本府陳述意見:
(一)承辦單位: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國教科)。
(二)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三)E-mail:xiangchi@mail.kinmen.gov.tw
(四)承辦人:陳湘琪。
(五)電話:082-325630#6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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